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二道区,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之一,位于长春中心城区东部。东与永吉县万昌镇相连,南与净月开发区、双阳区接壤,西靠伊通河,北与宽城区、九台区东湖街道衔接。二道区总面积465.11平方千米。总人口45.5万人(2015年)。2016年,二道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保持全市前列,GDP、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完成176亿元、200.5亿元和236亿元,分别增长9.5%、36%和12.5%,特别是全口径和本级财政收入分别完成40.6亿元、10.1亿元,再创新高。二道区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,随着随着长吉图、长吉一体化、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、长春新区等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全市战略重心逐步东移,二道区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了长吉一体化的起步区、长春新区的联动区、空港经济的门户区、轨道交通的畅达区,区位特点日益显现出强劲的发展优势。嘉庆五年(1800年),清政府设长春厅(治所在今新立城)。厅下置四个乡,其中抚安乡(治所在现德惠县万金乡),位于伊通河以东,雾开河以西,今二道河子区隶属其头甲和二甲。宣统二年(1910年),抚安乡的头甲和二甲分别改为安定、安仁两乡,(治所分别在新立城和稗子沟),二道区分属此二乡。